【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法院开庭审理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九名法轮功学员,有十位律师为他们辩护。法官、法警当庭践踏法律,律师抵制威胁,依法坚持辩护。
一、无视法律 法警咆哮公堂
十一月十二日,法庭内,检察官说:律师不能展开说法轮功不是邪教。律师说:我们怎么不能说?公诉人怎么能展开说法轮功是×教。审判长说:我没听见。
律师一直在说,法官不让说,法警队长(警号:1380001)冲过来,对着律师咆哮:你干啥!你干啥!律师们“哗”都站起来,质问:你干什么的,一个法警有什么权力?后边的警察都站起来。一位律师说:怎么样,想打架啊!
庭后一位律师说:无论如何这也是一个反法制的案件,一个执勤法警在法庭上对律师大声咆哮,传播全世界都会说中国的法警真厉害啊,审判长啥也不是。
二、作案警察继续折磨受害人
庭审现场,法轮功学员赵俊茹因长期遭受迫害而身体不支晕倒,审判长马永胜却不想休庭,继续推进庭审。一位律师站起来说:出了问题你会让你们运河区法院一夜成名的。
在法庭上,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赵翔说: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这种非法关押。我对看守所的人说我要见李毅(实施绑架的警察之一),李毅曾承诺放我走的,我要走。过了几天,看守所说李毅来了。李毅来了之后就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强行灌食,他给我头上带上一个像包装水果的套子,我双手被铐在背后不能动超过二十四小时……
听了赵翔的叙述,在场的人们都为之动容,有人在抹眼泪。过后一位律师说:这是典型的酷刑,这个事件非常严重,牵扯到办案人员犯罪。公诉人员在场,检察院人员在场,检察院必须介入调查李毅的违法行为。
三、律师:政府无权对信仰领域的事指手画脚
辩护律师唐律师建议当事人、家属及律师今后不要再引用所谓十四种的那个文件了。他说,就是被规定的那些,政府也无权以邪教的名义打击,因为政府无权对信仰领域的事指手画脚。梁律师说:即使引用,要说明政府无权规定什么是邪教。
刘连贺律师说:思想、观念、信仰不能作正与邪的划分。你可以认同,也可以不认同!任何人无权干涉他人的思想:政府(官员)什么时候都无权干涉思想自由。人们往往是喜欢和自己相同思想的人,排斥和自己信仰相左的人,甚至人身攻击,这个是误区。
铺天盖地的行政命令和歪曲的新闻报道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法轮功学员:愿天下万众诚心归善
遭绑架和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个个都在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比如法轮功学员李丽,修炼法轮功以后放弃利益之心,在一家旅馆打工期间捡到一枚大白金戒指,为了便于失主找寻,她将戒指交给店主;法轮功学员赵俊如,修炼以前夫妇俩均患有严重肝病,修炼后夫妻二人不仅肝病不药而愈,而且以“真、善、忍”为标准,他们处处宽容、礼让他人,在家族里、乡邻间有极好的声誉;侯东亮修炼以前患有严重鼻炎,躺下睡觉呼吸困难,十分痛苦,修炼后得到康复。
开庭最后一天,法轮功学员侯东亮发表的最后陈述说:我利用周末休班时间,参加了这样一个在“私人空间”举行的以“修心向善、做好人”为目的的修炼心得交流会。作为一个信仰者以重德行善为根本没有危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我本人的行为也没有对任何个人、单位、群体构成伤害。“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信仰为本,道德为尊”,俗世洪流中,对于“真、善、忍”的追求,来自于心底的善念。
我的行为也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所以公诉机关指控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成立。
法轮大法使我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和善良的心。古代有多少先贤为了修炼、寻道上下求索,“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世。”俗世繁华转眼枯,金钱、权利、爱情、名誉,随着时间流逝,您能守住什么?等你退休了,还有谁会记得你?唯有“真、善、忍”的信仰,亘古不变、永恒。
最后,希望法院明察秋毫,秉公执法,排除欲加之罪!请求无罪释放!
愿天下万众诚心归善,祝世上好人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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